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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教育: 信息化建设体制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

作者:浙江教育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研究院 时间:2016/4/29 浏览次数:240

中国浙江教育研究院李晓2016年04月29日讯》我国教育信息化体制的特点

从实践领域看,我国当前教育信息化体制具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体现在: 

重视教育行政机构之间的协同。当前我国教育信息化体制特别强调部门之间的协同,这是为了适应我国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教育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规划、决策、技术、评估、投入等内容,相关职能分布在多个机构中,需要多机构之间协调工作。 

重视组织内部相关部门之间的协同。由于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所具有的跨部门、跨专业等的特殊性,在教育信息化建设单位内部也需要相关部门之间协同工作。如在中小学校设置信息化主管,能够从行政管理上协调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对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当前教育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局限性 

虽然当前我国教育信息化体制在实践中被证明是有效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对实践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各种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教育信息化管理领域传统管理模式与手段仍占主导地位。我国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包括五个层级,分别与中央—省(市)—市(区)—县(区)—乡镇(街)相对应。由于层级较多,容易导致管理信息失真,业务运作时间较长,降低了管理效率,影响管理效果。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管理方式在教育信息化领域尚未得到有效应用。 

各级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中存在职能越位、错位现象。各级教育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所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由于统筹规划不完善,在实践中表现为责任主体、行政主体、实施主体边界不清,管理职能与实施职能存在交叉,致使存在职能越位、错位现象,对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造成干扰,并降低了实施效果。 

部分省级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之间的协同推进机制尚未建立。由于相关部门管理机构之间缺乏协同机制,在统筹推进方面存在步调不一致、协调困难现象,导致教育信息化各项政策措施未能形成合力,推进工作缺乏有效组织保障。 

各级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尚不健全。省级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设置中,仅黑龙江、湖南等个别省教育厅设置独立实体处室,内蒙古、辽宁、陕西等省(区)教育厅更改处室名字、增加信息化职能,明确统筹指导全省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职能之外,其余省级教育信息化统筹机构均为挂靠性质,减弱了教育信息化领导、统筹和管理力度。 

十三五期间教育信息化体制建设相关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国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核心目标是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为保证该目标的实现,应对当前我国教育信息化建设体制进行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结合我国教育信息化建设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教育信息化体制建设的成效和经验,我国教育信息化体制建设应重点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创新管理模式与手段,提高效率 

关注国家行政机构管理改革中“省管县”政策实施对教育信息化管理的影响,提倡在省级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中压缩教育信息化管理层级,采用管理效率比较高的扁平化管理方式。 

各级教育信息化行政管理部门积极研究“互联网+”理念,创建基于“互联网+”的新型管理模式,提高教育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倡利用大数据的教育信息化行政决策,提高决策管理的科学性。 

明晰各级教育信息化管理部门职能 

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国家、省级、地方各级教育行政机构在教育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所承担职能。例如明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规划、部署、指导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通过制定政策、标准和规范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健康、合理、科学发展。省级教育行政机构是实施主体,负责地方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教育信息化发展方向,统筹规划,出台省级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明确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内容、推进途径、方法、策略等。如安徽省加强省级统筹,注重顶层设计,全力推进试点工作,以试点促发展,以应用促建设,形成了“四个统筹”和“五个纳入”的体制机制。制定了发展规划、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有效指导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完善教育信息化跨部门协调机制 

教育信息化建设涉及跨学科、跨领域诸多事务,需要协调各相关管理部门参与,需要有针对性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建议在各级行政部门建立包括发改、工信、财政等针对教育信息化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包括建立教育信息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厅际协调小组等,使多部门(部委)形成合力,促成协同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良好格局。 

建立并实施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多元投入机制 

建议在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政策上,尽快建立并实施多元投入机制。在政府持续投入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以成立基金、校企合作或捐赠方式等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 

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仍以政府投入方式为主,通过建立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经济发达地区帮扶等方式,促进欠发达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事业发展。 

在教育信息化建设中允许政策创新,以解决建设经费不足的问题,如采用自带设备(BYOD)模式、建设—经营—转让(BOT)模式、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模式、移交—经营—移交(TOT)模式等。 

创建教育信息化以应用为导向的建设经费投入机制 

针对教育信息化“以建设为导向”经费投入机制,创建“以应用为导向”建设经费投入机制。在投入之前即对应用做出规划和设计,从根本上提高教育信息化建设经费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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