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 本院新闻

  • 联系人:韦老师,梅老师
  • 郁老师,夏老师
  • 电 话:0571-88868827,88107368
  • 85858011,82825520,69999518
  • 邮 箱:weirb0237@sina.com
  • QQ:767117106
  • 联系地址:中国浙江杭州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

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将联合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

作者:浙江教育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研究院 时间:2016/3/30 浏览次数:373

中国浙江教育研究院李晓2016年03月30日讯》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将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

记者从民政部29日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此次开展的摸底排查工作总体目标,就是全面、清晰地掌握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并健全信息报送机制,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加强关爱服务力量调配和资源整合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效。

据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介绍,此次摸底排查的对象是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排查内容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等基本信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人和本行政区域农村户籍人口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数量。

“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他解释说。同时,不满十六周岁农村留守儿童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6年7月31日。

据悉,由于儿童的留守状况及其基本信息是动态变化的,各省和民政部将定期对外公布农村留守儿童的最新数据等相关信息。  

此外,各地民政部门还将同步开展农村留守妇女、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掌握农村留守妇女、老人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等基本情况,由县级民政部门统筹建立全县(市、区、旗)农村留守妇女、老人信息库,为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妇女、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关于《“发明”直通高考名校---确保拿到重点高校自主招生入场券》发明专利培训、杭州小升初入学面谈辅导培训、入学推荐、英语、语文辅导,详细资讯请与杭州超限教育中心联系:0571-88868827,88912906,15068855276,18757560462。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