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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关于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的若干意见》

作者:浙江教育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研究院 时间:2016/3/23 浏览次数:311

    《中国浙江教育研究院李晓2016年03月23日讯》近日,浙江省出台《关于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的若干意见》,提出重点建设高校在资金统筹、绩效分配等方面将实行一校一策,拥有更多改革自主权。 

  《意见》提出,重点建设高校将探索建立新型高校运行保障机制。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扩大高校财务和收费自主权,拓宽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依据成本分担原则,省重点建设高校可在一定范围内上浮部分学科及专业的收费标准。同时,重点建设高校将提高经费统筹能力。除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中明确要求按规定用于指定项目外,其余各级各类资金由高校统筹使用。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得向高校提出使用要求,不设置比例、定额等与经费使用挂钩的考核指标。 

  目前,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入选了该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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